为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感冒发热咳嗽类药物管理和发热病人诊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镇各药店立即停止销售治疗感冒、发热、咳嗽类药物。
二、各药店停售的药物不得擅自向外转运,由市防控指挥部根据防控需求统一调配。
三、各药店要将本单位禁售药物库存量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流通股,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为准。
四、各药店要严格遵照指挥部通告,违规销售、转运禁售药物或不按要求报送库存数据的,一律按防控Ⅰ级响应相关规定顶格处理。
五、进一步规范发热病人诊疗工作,全镇所有居民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报告村委,按照诊疗医院、医院、医院、市卫校就诊。医院就诊要采取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多人同行,自觉听从医护人员安排。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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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贾岭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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