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店是很多妈妈们常逛的地方之一,
大街小巷你可能都能遇到!
在大家的印象里,
母婴店里能买到
婴幼儿衣服、尿不湿等日常生活用品!
小普
母婴店里如果销售超出经销范围的物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我给你讲个案例。
小司
案件
详情
年5月14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余分局在检查辖区内母婴店时,在一家母婴店的货架上发现有一种名为“灸”牌的感冒灸、咳嗽灸、腹泻灸、哮喘灸正在销售。
上述灸贴的外包装都显示
此类灸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
该母婴店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该母婴店销售“灸”牌灸贴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责令整改。
法条链接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科
普
如何区分
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以“长食药监械(准)字第号”为例,按照“第”后面的第一位数字来进行区分,“1”就是一类,“2”就是二类,“3”就是三类,因此,标注“长食药监械(准)字第号”的产品即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以此类推,“浙药管械(准)字第号”就是二类医疗器械。“国食药监械(准)字第号”就是三类医疗器械。
各位家长们,
你们在逛母婴店的时候,
有发现过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吗?
留言说说吧~
点个“在看”,让更多人知道!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